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6年11月23日在海口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 陈文平
各位代表:
现将全市法院五年来的工作情况和今后的工作安排报告如下,请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五年工作回顾
2012—2016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省高院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法院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为海口经济社会发展和“双创”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海口经济社会发展
2012年1月—2016年10月,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74341件,同比上升94.10%,审执结162388件,结案率93.14%。其中,中院本级受理34480件,同比上升25.35%,审执结32553件,结案率94.41%。
(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全市法院共受理刑事案件14534件18892人,同比上升48.64%,审结14164件18353人,结案率97.45%,其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1918人;中院本级审结2614件3924人,结案率94.85%,其中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643人。审结杀害“最美保安王才发”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案件2194件3333人。审结丹尼尔(尼日利亚籍)走私贩卖毒品、陈燕广贩卖运输120公斤“K粉”等毒品犯罪案件5566件6363人。审结琼山区委原书记王飞、海南华侨中学原校长曾纪宁、王继源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375件518人。审结沈桂林集资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件446件846人。审结电信网络诈骗案件61件151人。审结全省首例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等一批新类型案件。上述案件的审理,狠狠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力维护了社会安定,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妥善处理民商事纠纷,服务经济发展。全市法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01171件,同比上升113.61%,审结94348件,结案率93.26%;中院本级审结14816件,结案率93.99%。审理婚姻家庭案件7620件,积极保护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审理劳动争议案件10810件,有效化解劳资纠纷。审理医疗纠纷案件383件,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4913件,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审理金融证券和保险合同案件2558件,促进金融证券市场健康发展,规范保险行为。审理破产清算案件50件,专项清理破产清算案件18件,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步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试点,审理知识产权案件693件。发布知识产权案件、劳动争议案件审判白皮书,引导社会公众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出台审理信用卡纠纷案件的法律意见,与海南省银行业协会共同研讨促进银行卡使用的规范与安全。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调撤民商事案件41631件,调撤率44.12%,其中专业法庭和派驻乡镇人民法庭调撤17319件,调撤率75.20%。
(三)有效解决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全市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3043件,同比上升38.76%,审结2774件,结案率91.16%;中院本级审结1483件,结案率91.26%,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505件,办结1486件。审理国家赔偿案件37件。审理征收、拆违等行政案件838件,其中涉及海秀快速路建设、美兰机场二期扩建、南渡江流域土地整治等重大项目的案件406件,有力支持了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探索行政审判机制改革,试行行政案件简易程序审理,开展行政案件交叉管辖试点。联合行政部门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旁听庭审,增强其工作人员的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对行政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群体性纠纷提出参考性法律意见;发出司法建议19件(次),发布年度司法审查报告,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四)切实加大执行力度,努力破解执行难题。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43381件,同比上升130.46%,执结38942件,执结率89.77%,执结标的额85.26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同比上升7.27个百分点;中院本级执结3166件,执结率82.47%,执结标的额30.76亿元。树立立案、审判、执行一盘棋的思想,推行执行风险告知制度。在全省法院率先成立执行指挥中心,整合执行资源,形成强大执行合力。加大对被执行财产的查控力度,对接“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实现在全国22家银行“总对总”联网查询、冻结存款,实现在全国联网查控被执行人的车辆;推进与海口国土、房产等部门“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的建设和对接,提高执行效率。推行网络司法拍卖,提高司法拍卖透明度,实现被执行财产价值最大化。开展“执行风暴”专项活动,力争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题。保持执行高压态势,重拳出击“老赖”,将5857个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156人限制乘坐飞机和高铁,对35人限制出境,司法拘留213人,判处拒执罪1件1人。集中开展清理执行案款专项活动,向申请执行人拨付案款3.23亿元,圆满完成最高法院部署的清理任务;规范案款管理,开发使用全国法院最先进的“执行案款管理系统”,实现“一案一款一户”。攻坚解决一批“骨头案”,完成涉“八里银海”项目案件的执行,实现2.07亿元税款入库,有力地推进了海口湾的整体开发建设。
(五)强化审判监督,确保有错必纠。全市法院共受理申请再审案件1030件,同比下降11.82%,审结1004件,结案率97.48%;受理依当事人申请、上级法院指令、检察机关抗诉、本院院长发现提起的再审案件359件,审结332件,结案率92.48%;申请再审案件和裁定再审案件分别占五年收案总数的千分之六和千分之一,再审后改判案件146件,占五年结案总数的万分之九。申请再审率、裁定再审率、再审改判率呈总体下降趋势,审判质效稳步提升。通过审理再审案件,在维护生效裁判既判力的同时,依法纠正错误裁判,彰显社会公平正义。
(六)实行立案登记,畅通诉讼信访渠道。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当场登记立案率达到95%;实行网上立案、到行动不便的群众家中上门立案,解决了“立案难”问题。为3028件案件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666.99万元,确保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救助困难当事人878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92万元,充分体现人文关怀。建立诉讼服务中心,开设10个服务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方便当事人诉讼。认真落实涉诉信访司法化改革,实现诉访分离。积极构建律师参与涉诉信访化解和代理申诉工作机制,避免当事人长期上访、闹访的情况发生。全市法院处理来信3530件,接待来访2987人(次),办结中央巡视组在海南巡视期间接访转办案件281件。积极化解信访积案,圆满解决了东林小区114户购房者群体性信访案件。
(七)加强理论研究,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智力支持。紧紧围绕司法实践,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审判执行和司法改革提供决策参考。中院在《中国审判》《人民司法》等国家级刊物发表论文20余篇,连续四年被最高法院表彰为“在司法理论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中级法院”。共完成调研成果100余项,其中有23项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调研成果,21项被评为海口市优秀社会科学成果,27项转化为审判规章制度,有力地指导了审判实践。
二、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审判管理创新
(一)司法改革取得明显成效。一是按照省委和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全市法院从383名法官中择优选任员额法官271名,其中中院选任员额法官88名;妥善做好未入员额人员的转岗和调整工作,顺利完成对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分类管理,实现了审判资源的优化配置。二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取消院庭长审批案件制度,真正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员额法官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终身追责。三是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建立“法官会议”和“类案参考”制度,保障裁判标准和尺度的统一。四是如期完成人财物交由省级统管的任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完成法官职业保障制度的落地。
(二)全面推行院庭长办案常态化。改变司改前院庭长只行使案件审批权而不办案或者极少办案的做法,让优质的司法资源回归一线,进一步提升司法裁判的质量和水平。改变司改前院庭长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当然担任审判长的传统模式,司改后一律由主审法官担任审判长,院庭长与其他员额法官组成合议庭时,不再当然担任审判长。院庭长通过重点办理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较好地发挥了资深法官的示范指导作用。2015年3月司改以来,全市法院院庭长办案43965件,占收案总数的56.30%,中院院庭长办案5368件,占收案总数的38.35%。
(三)加强司改后对员额法官的监督和管理。为了防止司改后出现审判监督和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保证案件质量,全市法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强化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能。在全省法院率先建立了系统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采取主动监督和被动监督的方式,全程留痕,加强对案件的事中、事后监督,做到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二是全方位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出台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充实专职评查队伍,建立裁判文书审阅、常规评查、重点评查和专项评查四位一体的案件评查体系,实现案件质量评查常态化,有效地促进了审判质量的提升。已完成对司改后案件的质量评查2512件,其中中院943件,辖区法院1569件。三是建立庭审巡查机制。院庭长通过经常性地旁听庭审,加强对庭审纪律和庭审规范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切实提高法官庭审水平。四是建立法官业绩考评机制。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裁判文书差错率、庭审情况等作为评价办案质量的考核指标纳入业绩考评体系,与法官的晋职晋级和绩效工资挂钩,激励法官在提升办案质量上下功夫。
(四)不断创新审判执行工作机制。一是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统一司法审判标准,坚决贯彻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的法律原则,切实保障人权。对2310名罪行轻微的被告人适用非监禁刑,对64名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对23名被告人宣告无罪,对9525名罪犯予以减刑、假释。高质高效办结特赦案件。二是继续推进量刑规范化,扩大罪名和刑种适用范围。全市法院适用量刑规范化审理案件11731件14176人,占结案的82.82%。三是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在全省法院率先对认罪认罚刑事案件试行“要素式”裁判文书和庭审程序简化改革,审结486件544人;积极开展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改革试点,审结3004件3328人,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四是推进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实现执行工作中实施权、审查权、审判权分离,建立执行单元化和警务化的新型工作模式,为破解“执行难”提供有力支持。五是紧扣司法为民要求,精心打造 “更特、更优”的专业法庭。少年法庭会同有关部门成立“失足少年帮教基地”和“阳光服务基地”,在全省率先启动“阳光护送刑释未成年犯回家工程”,五年帮教2206人,帮助27名失学少年重返校园,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交通法庭建立健全“诉调对接机制”,实现事故认定、诉前调解、审判执行就地完成,高效化解了大量交通事故纠纷。
(五)严厉制裁虚假诉讼,维护正常诉讼秩序。为引导当事人诚信诉讼,建设文明海口,中院在全省法院率先开展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工作,向每一个案件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送达《诚信诉讼提示书》,要求他们签署《诚信诉讼保证书》并在法庭上宣读;与省律协共同出台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的意见,开展集体宣誓等活动;集中清查虚假诉讼易发多发领域的案件,对发现的虚假诉讼进行严厉打击,有效遏制了司法不诚信现象。2015年中院对海南大唐公司和上海正佳公司分别罚款50万元,依法制裁了两公司伪造证据进行虚假诉讼的行为。
(六)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打造智慧法院。以庭审活动、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个公开平台建设为依托,整合审判业务应用系统,实现“四个同步”,形成司法公开倒逼机制,确保司法高效。把老法庭全部改建成科技法庭,实现庭审活动全程录音录像和证据智能展示,并在全省法院首次使用“便携式科技法庭”开庭审案。完善“微信公众服务平台”等便民系统,全力打造“指尖上的法院”。在全国法院率先实行法律文书统一标识二维码,开启诉讼服务“扫码时代”。构建信息高速公路,形成了“一个中心”、“四大网络”、“二十七系统”的信息架构体系,为法官提供法规查询、文书纠错等技术支持。通过向科技要警力、要效率,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
(七)创新宣传载体,推进阳光司法。利用科技手段,构建起网站、微博、微信“三位一体”的宣传工作模式。不断完善中院门户网站“椰城法律网”的建设,实现生效裁判文书同步上网率100%,在全省中级法院中排名第一。中院在全国中级法院率先利用微博进行庭审视频直播,将庭审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开通“两学一做”微信平台。建立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旁听制度,把审判法庭打造成反腐倡廉的警示教育和法制宣传基地。五年来,中院有10890篇稿件被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等新闻网络媒体采用和转载;先后获得“全国法制好新闻奖”“全省法院好新闻及新闻宣传工作奖”“海南法院新闻宣传特别贡献奖”;连续5年在中国社科院发布的全国法院司法透明度指数测评中名列前茅。
三、抓党建带队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能力。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集中整治“四风”,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做合格共产党员,做合格法院干警。大力加强教育培训,有计划组织法官参加各类审判业务培训5700余人(次),推行“青年法官导师制”,积极开展“法官教法官”和“法官沙龙”活动,有效提升了法官的司法能力。五年来,全市法院有42个集体、92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荣誉。中院民一庭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刑一庭被评为“全国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陈铭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傅海燕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等等。
(二)狠抓廉政建设,不断增强司法定力。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要求。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预警机制、权力公开运行机制、风险责任追究机制,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督。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等方式,坚持不懈地开展廉政教育活动,使干警在司法活动中自觉抵制风险和诱惑。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抓苗头、除隐患,对105名干警进行提醒谈话。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处理违纪违法人员13人。
(三)积极参与“双创”,不断改进司法作风。一是制定服务“双创”的“十项具体措施”,安排人员轮流到包点的龙华区金宇街道开展巡查、督导,经常组织干警上街参加义务劳动、疏导交通,以实际行动积极参与“双创”。二是中院设立城管合议庭,指导辖区法院设立城管法庭,并在全市21个社区设立审判联系点,对涉城市管理类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执,司法服务“双创”。三是指导辖区法院设立旅游法庭,通过11个重点景区驻点与全域巡回相结合,确保及时高效化解各类旅游纠纷,为海口创建全国全域旅游示范区提供司法保障。四是制定全力助推海口“创文”的工作意见,发挥法院执行职能,积极参与诚信评价体系建设,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治力度,努力实现法院案件执结率高于60%的“创文”目标。五是认真落实市委扶贫攻坚部署,深入琼山区甲子镇琼星村结对共建,选派“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实行党支部与贫困户“一对一”精准扶贫。通过“双创”、扶贫等活动,干警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为民情怀更加彰显,干事创业热情更加高涨,司法作风更加扎实。
(四)夯实基层基础,提升辖区法院司法水平。积极协助党委选好配强辖区法院领导班子,选派中层干部到辖区法院挂职,互派青年法官到审判一线锻炼,做好人才储备。完善中院领导和业务庭联系辖区法院制度,对口包点业务指导,着力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进辖区法院“两庭”建设,指导设立特色法庭,打造便民诉讼品牌。
(五)坚决执行党委决策部署,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一是认真落实市委布置的工作任务,主动向市委报告工作,请示汇报司法改革等重大事项。二是坚持定期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配合人大代表对全市法院的视察、调研和专项检查,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机制。及时办结并答复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三是重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认真办理检察建议,依法审理抗诉案件,共同维护法律权威。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已成常态。四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实施人民陪执员制度;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法院工作和重大案件审理执行情况;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媒体记者和群众代表参观法院工作,旁听重大案件庭审;院领导带队参加《椰城纠风热线》节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依法解决群众司法诉求;及时办理和回复网上投诉、公众建议及法律咨询。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全市法院在审判执行、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党委的坚强领导和亲切关怀,得益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鼎力支持,得益于政府、政协、社会各界与人民群众的充分理解和高度信任。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法院干警对长期以来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各位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案多人少”的矛盾十分突出;少数法官司法能力不足、司法作风不扎实;审判法庭硬件建设有待加强,等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院工作的总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立足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继续推进司法改革,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公正司法、廉洁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坚持服务大局,更加充分发挥司法职能
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犯罪以及重大职务犯罪。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电信网络诈骗、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认真落实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妥善审理房地产、股权转让、企业破产清算案件,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司法支持。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为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提供司法保障。充分发挥环资法庭职能,推进南渡江流域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域审理,促进绿色发展。依法解决行政争议,支持法治政府建设。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社区矫正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二、坚持司法为民,更加主动回应司法关切
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规范诉讼服务标准,丰富立案、审判、执行等各环节的便民利民措施。妥善审理涉及教育、医疗、就业等民生案件,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全面落实最高法院“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部署,提高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创新司法救助举措,充分发挥诉讼费缓减免制度作用,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发挥人民法庭贴近群众的优势,及时就地化解矛盾。
三、坚持问题导向,更加扎实推进司法改革
坚决完成各项司法改革任务,指导龙华、琼山、秀英法院分别开展执行体制、家事审判、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巩固立案登记改革成果。不断完善司法责任制,切实推进审判机制创新。全面推行院庭长办案常态化。进一步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和案件质量评查,推动审判质效不断提升。依法运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刑事速裁程序,加快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和裁判文书说理改革,克服“案多人少”困难。
四、坚持从严治警,更加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
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积极开展司法业务能力培训,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司法、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官队伍。坚持从严治警,从优待警,增强法院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提高法官的职业尊荣感。大力加强基层队伍建设,有计划地安排青年干警到人民法庭挂职锻炼,把人民法庭打造成法官的培养基地和成长的摇篮。严格落实法院党组的主体责任、纪检组的监督责任,推进法院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党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这条生命线,全面加强法院党组织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确保廉洁司法。
五、坚持党的领导,更加自觉主动接受监督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六届十一次全会和市委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实现案件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相统一。积极配合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调研、视察和检查。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机制,开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绿色通道”。通过给人大代表赠阅《人民法院报》《海口审判》《法院年报》和微博、微信平台及时通报法院工作,让人大代表了解法院、理解法院、监督法院、支持法院。继续办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和见证法院执行。重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以监督促公正。
各位代表,今后的五年,全市法院始终坚决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决心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立足海口市情,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扛起省会城市法院的责任担当,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以一天也不耽误的实干,抓紧抓好法院各项工作,努力为海口“双创”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和海口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实际行动和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