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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8年2月6日在海口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院长陈文平

【来源:海口中院】发布时间:2018-02-09【字体: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8年2月6日在海口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陈文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各位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二〇一七年工作回顾
 
  2017年,全市法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上级法院和市人大的指导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忠诚履职,各项工作成效显著,为海口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公正高效司法,全力服务发展大局
  2017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82642件,同比增加24915件,上升43.16%;结案79201件,同比增加24095件,上升43.73%,结案率95.84%。中院本级受理各类案件10551件,结案10172件,结案率96.41%。
  (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市法院受理刑事案件4092件5072人,同比上升22.51%,审结3960件4781人,结案率96.77%,其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190人;中院本级受理886件1352人,审结838件1198人,结案率94.58%,其中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49人。全面深入开展禁毒三年大会战,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559件1725人,从重从快审结我省首例制造毒品案件,组织8场公开宣判活动,依据最高法院命令执行了一批罪大恶极的毒犯死刑,狠狠打击了毒品犯罪分子嚣张气焰。中院刑一庭、刑二庭分别被评为全省、全市禁毒三年大会战第一阶段先进集体。严惩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审结故意杀人、“两抢一盗”等案件894件1215人。严惩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案件51件77人。严惩职务犯罪,审结省三防办原主任符传君受贿等案件104件121人。
  (二)积极化解民商纠纷,服务经济健康发展。全市法院受理民商事案件54647件,同比上升52.64%,审结53010件,结案率97%;中院本级受理5193件,审结5016件,结案率96.59%。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关于生态保护、水体治理、城市更新的决策部署,集中管辖南渡江流域环境资源一审案件,审结涉东寨港红树林等环境资源案件196件。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审结房地产纠纷案件3174件,维护了购房者合法权益,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坚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处置“僵尸企业”,审结破产、清算案件26件,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坚持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企业发展并重的理念,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617件,在市人事劳动仲裁院设立“劳动争议案件驻点工作室”,维护了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坚持能动司法,打造特色法庭品牌,在全省法院率先设立物业纠纷巡回法庭和便民联系点,多元化解物业纠纷694件;健全交通事故巡回法庭诉调对接机制,会同市公安交警部门高效化解交通事故纠纷;继续抓好旅游巡回法庭工作,服务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推进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柔性化解家庭纠纷案件348件;成立驻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室,发挥医疗法庭改善医患关系的作用,审结医疗纠纷案件54件,以司法确认方式化解医疗纠纷131件。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格局,调解、撤诉案件33211件,调撤率60.77%。
  (三)妥善处理行政争议,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全市法院受理行政案件2838件,同比上升158.94%,审结2748件,结案率96.83%;中院本级受理1417件,审结1380件,结案率97.39%。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438件,裁定准予执行380件,裁定不准予执行51件。创新行政审判“三步工作法”,妥善处理涉及棚改、拆违、拆除非法广告牌等案件1041件,积极服务城市更新。依法审理涉民生行政案件,支持工商部门对南北蔬菜市场批发商的行政处罚,支持政府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的“菜篮子”“米袋子”等切身利益问题。落实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与政府相关行政部门沟通、协调常态化,针对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提出司法建议4件,为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300余人次。
  (四)依靠党委政府支持,努力破解执行难题。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18777件,同比上升31.52%,执结17209件,执结率91.65%,执结标的额34.18亿元,执行到位率70.22%;中院本级受理1861件,执结1749件,执结率93.98%,执结标的额20.74亿元,执行到位率76.02%,实现了“三升四降”的目标。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解决执行难,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为我市法院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继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集中开展“椰城烈焰”等4次专项行动,将5655个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5191人限制乘坐飞机和高铁,对16人限制出境,司法拘留153人,判处拒执罪4人。加大对“老赖”的曝光力度,将1010名“老赖”信息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椰城法律网、海口电视台、《海口日报》等媒体上予以公开,在万绿园、日月广场、望海国际商场的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并在全省法院率先使用“今日头条”弹窗向“老赖”周边的手机用户进行精准推送,让“老赖”无处遁形。
  
五)强化审判质量监督,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全市法院受理申请再审案件192件,同比下降25.29%,结案188件,结案率97.92%;受理再审案件57件,同比下降19.72%,结案47件,结案率82.46%。中院本级受理申请再审案件152件,结案149件,结案率98.03%;受理再审案件33件,全部由院庭长办理,审结28件,结案率84.85%。再审改判案件18件,及时纠正司法过程中的错误,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减刑假释案件规范化管理,规范财产刑的执行,对1017名罪犯依法予以减刑假释,对其中103件职务犯罪等三类案件全部开庭审理、当庭宣判。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依法宣告5名被告人无罪。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572名被告人依法宣告缓刑、判处管制、单处附加刑或免予刑事处罚。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07件160人,对44名未成年人判处非监禁刑,秀英法院帮助失足青少年回家的延伸审判方式广获好评。
  (六)加强服务窗口建设,拓展司法为民职能。认真落实立案登记制,当场立案率达95.67%。配备了智能机器人“小法”,完善诉讼服务查询终端,为当事人法律咨询和案件信息查询提供便利。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申诉工作,妥善处理来信来访,全市法院处理来信420件,接待来访654人次。为7518件案件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241.28万元,确保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发放司法救助金501.44万元,救助困难当事人399人,体现司法人文关怀。中院立案庭被省委宣传部评为“海南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积极参与“扶贫”工作,全市法院帮助57户实现脱贫。参加“双创”常态巡查督导及各类志愿活动2008人次,中院被评为“2015-2017年海口市‘双创’工作包点先进单位”
  二、坚持深化司法公开,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获得感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通过完善司法公开四大平台,努力打造透明法院,实现阳光审判,以公开促公正。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对中院司法公开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和调研,听取和审议了《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的专项报告》,该报告获全票通过。中院连续6年在中国社科院组织的司法透明度指数测评中名列前茅。
  (一)强化审判流程公开,打造“零距离”体验的案件信息公开平台。建成案件流程信息大屏显示系统,滚动播放案件信息,设置触摸查询终端,方便群众自助查询。在全省法院率先采用“二维码”对案件实行“一案一码”管理,方便当事人及时了解案件的详细信息,是海南司法改革“三大创举”之一。建立电子阅卷系统,实现诉讼档案管理信息化,为当事人查阅卷宗提供便利。开通了申诉信访远程视频系统,让信息多跑路,申诉信访当事人少跑腿。
  (二)强化庭审活动公开,方便社会公众随时随地“旁听”案件庭审。在全省法院率先开展庭审网络直播,实现庭审活动同步录音录像。拓展直播平台,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等四个网络平台上直播庭审,全市法院共直播案件105件,走在全省法院前列。实行职务犯罪、毒品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庭审旁听制度,把审判法庭打造成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三)强化裁判文书公开,让公平正义“晒”在网上。认真落实最高法院关于裁判文书依法公开的制度,全市法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生效裁判文书19294篇,其中中院6745篇。裁判文书公开有助于法院统一裁判标准和尺度,有助于诉讼参与人理性评估诉讼风险,有助于社会公众自由检索和查询裁判文书,监督法院工作。
  (四)强化执行信息公开,促进阳光执行。将执行案件信息实时录入“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全面公开执行信息。实现被执行人的存款网上查询、网上冻结、网上划拨,实现被执行人的房产、车辆网上查控,实现符合条件的涉案财产一律网络拍卖,全市法院网拍成交250件,成交金额3.7亿元,执行到位率大幅提高。
  (五)强化普法宣传力度,提升社会公众法治意识。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全市法院组织开展法治宣传“六进”活动63次,与省市广播电台合办普法教育栏目,安排法官上线《法治之声》《法官零距离》节目336期,在“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12500多条。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8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基层干部、在校学生等不同群体代表231人到法院参观和座谈,增进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以便更好地支持和监督法院工作。在法制日报等多家媒体刊发稿件17800多篇,讲好法院好故事,传播法治好声音。中院拍摄禁毒普法微电影《惊梦》,在多家媒体同步推送,在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组织的“全国第二届平安中国微电影微视频比赛”中获评“微电影优秀奖”。中院被最高法院评为“2017年度在司法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人民法院”
  三、坚持全面深化司法改革,不断完善审判管理机制
  (一)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强化示范引领作用。制定《院庭长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工作规程》,明确院庭长办理案件的类型和数量,对院庭长办理重大疑难案件提出刚性要求,即“再审案件全部办、重审案件部分办、一审案件重点办、上级监督的案件指定办”,确保重大疑难案件的办理质量。全市法院院庭长办案45946件,占案件总数55.6%,结案率98.49%;中院院庭长办案4448件,占案件总数42.16%,结案率96.72%。
  (二)狠抓审判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问题导向,以案件评查为抓手,强化监督管理,开展案件质量常规评查3次,专项评查10次,共评查案件6211件,对评查出来的问题及案件承办人不姑息、不护短,做到真评真查真处理。实行庭审巡查制度,院庭长通过旁听庭审和观看庭审录播等方式对开庭情况进行监督,规范庭审活动,提高庭审质量。修订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增加院庭长提请召开法官会议的职责,强化院庭长对重点案件的监管,确保案件质量不出问题。8月份,省高院在中院召开全省法院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工作现场会,向全省法院推介海口经验。
  (三)推行案件扁平化管理,基本实现收结案均衡。中院主动承担改革任务,打破以庭室为单位的分案模式,出台民商事、刑事、立案和审监案件扁平化管理的实施办法,对4个民商事审判庭、3个刑事审判庭、立案和审监庭分别实行统一、均衡分案,构建“大民事审判”“大刑事审判”“立案审监一体化”工作格局,从根本上解决了业务庭之间、员额法官之间忙闲不均的现象,基本实现了月度、季度、年度收结案均衡,中院全年结案率96.41%,与全省法院持平,扭转了长期以来“年头松、年尾攻”的被动工作局面。
  (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实现简案快审快结。根据案件情况,选择适当的审理程序,努力以最小的司法成本,更好更快办理更多案件。立案庭设置调解工作室,采取“诉前调解+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案件速裁”的工作模式,实现案件诉前分流。指导辖区法院开展刑事案件庭审程序简化改革,对1425件认罪认罚案件适用要素式裁判文书,对2205件轻微刑事案件适用快速审理机制。试点开展劳动争议、商品房买卖等类型案件要素式审判模式改革,大大提高审判效率。龙华法院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案件繁简分流制度改革示范法院”
  (五)完善审判运行机制,深化人员分类管理。中院主动承担最高法院布置的推进刑事审判“三项规程”改革任务,通过“排非”程序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构建立、审、执相互协调及监督机制,强化立案、审判、执行中各个环节的衔接配合,以执行为中心逆向监督立案、审判工作,助推解决执行难。推动员额法官二次选任工作,全市法院增补员额法官47名。在审判人员单独序列管理的基础上,完成了员额法官等级晋升,初次确定了法官助理、书记员职务等级。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保障法官依法履职。
  (六)加强信息化建设,打造智慧法院。建成了“一个数据中心、四大网络、三十五个平台”的智慧法院信息系统,完成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实现远程视频庭审、远程视频提讯、远程视频接访,运用智能语音识别技术记录庭审和起草法律文书,有效提升审判能力现代化水平。中院技术装备处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
四、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努力打造“五个过硬”法院队伍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召开干部大会和党组扩大会议,原原本本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领导带头宣讲,邀请专家、学者作专题讲座,通过集中学、专题学、自己学等多种方式,不断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和把握,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断增强法院干警的“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集中收看省“两学一做”电视夜校,扎实开展大研讨大行动活动,推进法院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夯实党建工作基础。中院微视频党课《周日微评·点亮心灯》被省委宣传部评为“2017年海南基层理论宣讲微视频大赛”一等奖
  (二)主动向党委请示报告工作,提高党组决策执行能力。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大研讨大行动”、维稳、禁毒三年大会战等党委重大决策的落实情况,主动请示司法改革、队伍建设、“两庭”建设等关系到法院发展的重大问题,为生态保护、水体治理、城市更新等党委中心工作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确保党管法院落到实处。
  (三)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提高队伍业务水平。积极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法院的业务培训57次,自行举办培训班29次,全市法院受训2738人次。通过裁判文书评查,提高裁判文书制作水平,共有41篇文书在省高院优秀法律文书评选中获得表彰,占全省中基层法院获奖文书总数35.65%。省高院发布的海南法院2017年度十大典型案例中,全市法院入选7件,其中中院5件。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有13项调研成果在全省法院优秀调研成果评选中获奖,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18篇。中院被省高院评为“2012-2017年度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公正廉洁司法。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开展“警示教育开局,作风建设起步”等一系列专项教育活动,通过自查自纠、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坚持不懈抓好廉政教育。加强纪律作风督察和审务督察,全市法院共开展督察46次,通报16次。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警开展谈话提醒72人次,处理违纪违法人员7人。
  五、坚持自觉接受监督,彰显司法公正与自信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协报告重大工作部署和依法履职情况,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专项检查,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提案,以此作为改进审判工作、推动法院发展的动力,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6件,办结率和回复率均为100%。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机制,通过赠阅报刊和工作年报、建立工作微信群等方式,第一时间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法院政治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更好地了解和监督法院工作。全市法院积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座谈7次114人,旁听庭审、见证执行6次142人。
  (二)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全市法院邀请同级检察院派员列席审委会14次。接受检察机关对审判程序的法律监督,高度重视抗诉案件的审理工作,对近年来两级法院审理的抗诉案件进行了专项评查,2017年依法改判或部分改判抗诉案件10件。建立法院与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沟通机制,认真办理检察建议4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办理和回复网上投诉及法律咨询,不断改进法院工作。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规范选任程序和履职保障,基层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审率82.67%。从辖区法院250名人民陪审员中选聘41名参加中院案件审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进一步扩大,司法民主优越性进一步彰显。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步,服务大局意识明显增强,司法为民能力明显提升,司法公信力明显提高,得到了党委的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先后有3个集体和4名个人获得国家级表彰,7个集体和37名个人获得省级表彰。这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效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和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司法能力不足,司法为民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司法改革配套措施尚不够完备;审判法庭不足,基础设施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〇一八年工作思路
 
  2018年全市法院的总任务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高审判质效,严格队伍管理,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全面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推动新时代海口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取得新成就。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更加积极的作为服务工作大局
  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向党委请示报告工作,按时完成党委交办的任务。围绕全市发展大局谋划法院工作,努力为“东西双港驱动”“南北协调发展”“海澄文”一体化等发展战略及省市中心工作提供司法保障。树立生态立市的理念,服务“水体治理”“湿地保护和修复”等重点工作,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参与城市更新,促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紧扣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妥善化解市场主体之间的矛盾纠纷,推动形成平等有序、充满活力的法治环境。
  二、立足司法本职,以更加严格的标准抓好执法办案
  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深入开展禁毒三年大会战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等各类刑事犯罪。妥善化解民商纠纷,做好“执转破”工作,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多元化解物业纠纷。认真审理拆违控违等行政案件,助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坚决打击“老赖”,兑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庄严承诺。切实完成好政法工作四大主要任务,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牢记为民宗旨,以更加有力的措施回应群众关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诉讼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立案窗口、巡回审判、远程视频等便民服务体系,丰富便民措施,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热情、周到、高效的司法服务。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审判法庭数量,加快法院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建设。加快信息化建设,打造智慧法院。完善诉讼费缓减免机制,继续推行简案快审,努力降低诉讼成本。完善司法救助机制,拓宽司法救助范围。加强乡村和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的普法工作,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
  四、勇于开拓创新,以更加坚实的步伐推动司法改革
  进一步完善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机制,总结案件扁平化管理经验,发挥院庭长办理重大疑难案件示范引领作用。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探索立案调解和内设机构改革。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实行繁简分流。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五、全面从严治院,以更加严明的纪律加强队伍建设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继续纠正“四风”,从严惩治腐败,确保廉洁司法。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司法能力。落实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的规定,保障法官依法履职。
  六、打造透明法院,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接受各方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报告工作,切实办理好建议和提案。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法院工作的专项检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认真对待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依法审理抗诉案件,办理检察建议。高度重视公众舆论监督,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常态化制度化,推进阳光司法,打造透明法院。
  各位代表,面对新时代发展的新要求、改革的新课题、人民的新期待,我们倍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市法院决心在市委的领导,上级法院和市人大的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切实扛起省会城市法院的责任担当,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实履职,开拓进取,努力为建设美好新海南和海口国际化滨江滨海花园城市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以优异成绩迎接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

2018年0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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