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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中院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送达公告
(2018)琼01执恢76号
海南泰信花苑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海南泰信花苑贸易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琼01执恢76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内容如下:拍卖被执行人海南泰信花苑贸易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大道13号信达滨海花园商住楼第1、2、3、4、5、7、8、9、10、11、12号楼141套房产。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18年0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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