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2年2月23日在海口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做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1年,海口市区两级法院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认真落实最高法院提出的公正和效率的工作主题,审判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有了新的进展,法院改革取得了成效。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一审、二审、审判监督案件5872件,审结5626件,结案率为95?8%;受理执行案件4626件,执行结案3628件,标的金额达73亿元,诉讼案件数和执行案件数均占全省法院的1/3。在以上案件中,市中院共受理一审、二审、审判监督案件1466件,审结1414件,结案率为96?4%;新收执行案件321件(旧存759件),执行结案665件,标的金额为66?29亿元。
下面我重点报告市中级法院一年来的主要工作:
一、坚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
(一)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的统一部署,去年在全市法院系统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严打”整治斗争。在刑事审判工作中,我院始终将打击的锋芒指向有组织犯罪、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以及我市突出的街头“两抢”和涉枪、涉毒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依法从重打击。全年共审理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14件379人,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65人。审理了在全市、全省有重大影响的王录雄等人涉黑案、吴亚弟故意杀人案等一批大案要案。我院还继续坚持对利用邪教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的“法轮功”邪教犯罪分子进行严厉打击;配合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指导下级法院对非法传销等危害经济秩序的犯罪给予严惩。全年共召开公判大会5次,宣判案件37件90人,极大地震慑了犯罪分子,鼓舞了群众。
在从严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我院在惩治经济犯罪上也不放松、不手软。全年共审理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6件25人,其中有原省烟草专卖局局长陈罗荣等人贪污、受贿案(陈罗荣一审被判处死刑),原省人民银行副行长喻瑞祥贪污、挪用公款案等一批严重经济犯罪案件。
(二)以清理执行积案为重点,大力开展执行工作,努力提高执结率。实行了执行工作“院长负责制”,对清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院长和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每半月听取一次执行进度汇报,解决执行中的难点问题。院长和5名副院长各带一个执行组,对各带小组的案件逐案督办。将省高院挂牌督办的案件、群众反映强烈、矛盾易激化的案件作为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有力措施,集中时间抓紧结案。去年5月至12月在清理执行积案期间,我院列入清理积案的案件共556件,标的金额64?13亿元,经过集中清理,共执行结案464件,结案率为83%,执结标的金额43?7亿元。我院的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受到了省高院的表彰,被评为全省法院清理执行积案先进单位。
去年我院还不断探索执行工作的新方法,实行了公告举报,督促被执行人履行债务,收到了较好的执行效果。在执行工作中,严格执行最高法院有关执行工作的规则,做到依法执行,文明执行。对群众反映强烈、涉及面广、矛盾易激化的案件,尽力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对一些阻碍执行,甚至暴力抗法事件,执行人员也采取克制态度,做到有理有节。
(三)认真审理积压房地产案件和涉及军办企业、政府和国家机关所办企业的破产案件,配合政府处理遗留问题。一年来共审结各类房地产案件92件,涉案标的总额5?5亿余元。通过审判,使一批积压房地产明析了产权,确定了责任,为盘活提供了基础。我院还向市处置积压房地产办公室提供法律意见,为我市处置政策的出台提供法律帮助。在审理破产案件中,我院规范了程序,特别强调对破产申请的审查,避免债务人逃废债务情况的发生。如在审理广州军区企业管理局原开办的南方工贸公司下属四家全资子公司破产案时,通过审查破产申请,发现所有债权没有申报的异常情况,及时中止宣告破产,避免了破产企业通过破产逃避债务。
继续配合银行及资产管理公司全力收回债权。去年,银行、资产管理公司回收贷款、主张债权的案件仍居较高的比例。我院始终强调对银行等债权人债权的保护,对这类案件优先立案,果断保全,尽力控制债务人的财产,最大限度地减少债权人的损失,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四)加大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我院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专利法和著作权法,全年共审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9件,如海南大学退休教授黄珂诉王启明、人民美术出版社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东方国际防伪中心诉董军、刘述圣专利权权属纠纷案等。通过审判,维护了权利人的权益。
(五)加大司法审查力度,认真开展行政审判工作,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年共审理一、二审行政案件50件,其中受理了不少新类型案件,如全省首例不服工程质量鉴定案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案等。
二、进一步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提高法官职业道德,塑造法官良好形象
去年是我院进行审判长选任后新的审判模式全面运作的第一年,在办案人数比上一年度减少了一半,案件数量有所增加的情况下,全体审判长努力工作,出色地完成了审判工作任务。案件质量、裁判文书质量有了明显提高,一审案件的上诉率、改判、发回重审率比前年均减少了近6个百分点;审判的效率也明显提高,除个别案件外,基本杜绝了超审限案件的发生。对一些重点案件坚持快审快结,如吴亚弟杀人案,我院仅用20天就完成了全部一审工作。去年我院每个审判长平均开庭次数达到140余次,最多的达到270余次,平均结案数55件,个人最高结案数达到了90件,这些都是历年来最高的。实践证明,审判长选任是走法官专业化、审判规范化的重要举措。
去年,在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中,我院着重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开展“一教育、三整顿”活动
去年,我院按照最高法院的统一部署,开展了以法官职业道德教育,整顿领导班子、整顿审判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为内容的“一教育、三整顿活动”,以此推进了法院队伍建设,改进了法院的工作:
1?进一步推行公开审判,增强审判的透明度。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实行了最大程度的公开,除法律规定不公开审判的案件外,一、二审案件公开审判率达到了100%。一些重大案件,如陈罗荣等人受贿案、王录雄等人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案等案件,我院都提前公告,让社会各界旁听开庭。我院还就减刑假释案件试行了在监所公开开庭审理;实行了复查工作听证制度,法官召集再审当事人,就申请人对已生效裁判提出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公开陈述、申辩和质证,改变了过去书面复查或单方调查的做法。
去年我院继续推行了人民陪审员制度。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各类一审案件426件,占我院全部一审案件的81?6%。
2?保持法官在诉讼过程中的中立性。我院严格执行了最高法院有关回避的规定,两次对全院法官配偶、子女、亲朋好友从事律师、诉讼代理人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并登记造册。全年共有2名法官依规定实行了自行回避,4名律师、诉讼代理人被禁止参与诉讼活动。我院还严格执行省高级法院《关于规范审判人员与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关系的若干规定》,严禁法官为当事人介绍律师、介绍承办案件的法官;禁止法官在任何场合私下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
3?开展“反特权、反霸气”的专题教育。要求法官在诉讼过程中,摆正自身的位置,尊重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人格尊严,杜绝特权思想、霸气作风。在专题教育中,我院用抽查庭审、问卷调查等形式对法官的庭审作风和工作作风进行检查。通过教育和整顿,法官的一些不良言行得到了纠正,法官形象、法院形象的社会评价有了好转。去年底,我院被评为市“创建文明行业先进单位”。
(二)提高法官政治修养,加强队伍纪律建设,增强法官公正司法的自觉性
1?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法官政治修养。通过学习江泽民总书记在建党8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的决定及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使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公正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得到了加强,为搞好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支持。如我院去年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实现了法院“让那些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但经济困难交不起诉讼费的群众打得起官司”的承诺,全年实行减、缓、免交诉讼费的案件152件,金额达200余万元。
2?开展防范失职渎职等专题教育。我院结合市委在全市开展的防范失职渎职教育,以及以最高检察院《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标准(试行)》的颁布为契机,在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中开展了依法办事,尽职尽责,防范失职渎职行为的教育活动。尤其是法官,认真查摆了有否枉法裁判或违法审判、工作不负责任、违反审判纪律等问题。对已经查实的问题及时给予处理,并通过完善措施,认真整改。去年11月最高法院下发《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及专门法院院长、副院长引咎辞职规定(试行)》后,院党组立即召开会议进行了学习,并按照省高院的部署,在全院开展了再一次的警示教育活动。
3?进一步开展向模范、先进集体和个人学习的活动,弘扬正气。近几年来,我院涌现出了象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王绍裕、海南省十佳杰出青年卫士刘东等一批先进典型。去年,我院继续开展了学身边模范人物、创一流工作业绩的活动,院风、院貌进一步得到改观,又涌现了一批先进典型,其中最突出的代表是胡广津同志。胡广津是我院的司法警察,他在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遭遇危险时,挺身而出,与犯罪分子作斗争,血洒街头。他被省高级法院荣立个人一等功,被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海南省见义勇为荣誉公民”光荣称号。
(三)进一步加强法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法官的业务素质
针对我院的实际情况,为实现干部素质明显改观的目标,采取了强制性教育培训和鼓励性教育培训相结合的办法。凡是未取得国家正式承认的法律大专以上学历的法官、书记官,35岁以下法官未取得国家正式承认的法律本科学历的,未取得国家正式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行政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都必须接受强制性教育培训。这些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接受教育培训,或虽已接受教育培训,但未能完成学业并取得相应证书或学历的,调离原工作岗位直至辞退。几年来,我院已有130余人完成了学业,强制性教育培训任务全部完成。
在全面推行学历教育的同时,我院把教育培训的重点放在了打造法官“精英”上,培养和造就一支高学历、高素质的专家型法官队伍。去年又有16位法官获得法律硕士学位,我院的现有法官中,法律硕士已有24人,今年预计还有18人将获得法律硕士学位。为此,《人民法院报》去年7月在头版曾专题配发了《看海口如何打造精英》的文章,在全国法院引起了较好反响。
三、进一步健全审判监督机制,加强对审判的监督和对法官的管理
(一)落实各项审判监督制度,加强对审判工作的日常监督
去年初,针对审判长选任后的新情况,我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案件监督的意见》,加强了程序性监督,把监督介入到立案、审判、执行的各个环节,将可能存在或可能发生的问题解决在结案之前。为做到监督有序,针对不同的问题,采取不同形式的监督,如对即将超审限的案件及时向合议庭发出《限期结案通知书》,敦促审判人员尽快结案。全年共发出《限期结案通知书》22份,经过监督,这些案件都在审限内审结。另外,还利用已有的计算机网络,对案件的审判情况、鉴定、评估情况、送达情况等,实行动态监督。
进一步加强了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建设,将以前一些临时的、突击式的监督列入纪检、监察部门的日常工作,从而确保监督发生长效。上半年,采取“院长(副院长)加纪检、监察室法官”配对的方法对上年度实行审判长选任后审判长办案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共评查案件541件。还重点对前年9月至去年6月我院被省高级法院改判、发生重审的35件案件以及三个区法院被我院发回重审、改判的115件案件进行了检查。以上两项检查,共查出有问题的案件10件。检查完毕后,我院就此进行了专项讲评,总结了经验,指出了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对有违纪、违法审判问题的案件和人员进行了处理。在日常工作中,纪检、监察室的法官对有投诉的案件、上级部门和领导批办的案件以及有社会影响的案件采取旁听开庭、列席合议庭合议等方式进行跟踪监督。
(二)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纪办案的追究力度
去年我院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及法院系统各项廉政措施,把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先后对院领导干部接受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情况,处级领导干部参加人身健身活动的情况,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个人经营办企业的情况,法院工作人员配偶、子女、亲朋好友从事律师工作的情况等进行了清查和处理。
继续加大了对违法、违纪办案的追究力度。在上半年案件评查结束后,共对10人进行了错案追究和违法审判的处理。年底,又对6名审判人员在办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理。在加强对本院法官管理的同时,也加强了对三个区法院法官的管理,如对区法院一名审判长接受当事人吃请和现金的举报进行了调查,最终对该同志作出了行政记大过处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取消审判长资格的处理。
四、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对法院和法官的监督
去年,我院提高了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在年初市人大审议我院工作报告时,所有院长、庭长都到会认真听取了人大代表对我院工作的审议,并对人大评议法院工作的情况,特别是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整理、汇总下发到各庭室和区法院,认真学习整改。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涉及我院和三个区法院的16宗案件,采取了逐案调查、案案落实的方式,进行了全面清理、督办,并将明确的意见或结果上报市人大常委会并答复市人大代表。去年还对市人大批转的27宗案件进行了处理、督办,做到了案案有结果,件件有回音。为便于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了解法院的工作,我院为每位市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订阅了《人民法院报》。一年来,市人大及人大代表对法院的工作给予了极大的关心,为法官公正司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我院十分重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全年共接受群众来信380余件,对其中内容明确的,都一一给予了答复。坚持每周五的院长接待日制度,一年来共接待来访群众400多人次,密切了法院、法官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此外我院将近两年来生效的1300余件案件的裁判文书上网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点评。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院在各项工作中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清醒地看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如对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考评还不科学,不能体现法院工作的特点;法院内部监督机制还待进一步规范;法官的职业道德、业务水平还要进一步提高;审判工作中的一些薄弱环节仍需进一步加强等,这些问题不认真解决,势必会制约人民法院的发展。
2002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继续坚持“公正与效率”的主题,全面抓好各项审判工作,大力加强队伍建设,积极推进法院改革,充分发挥审判的职能作用,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更加全面、有力的司法保障。要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全面开展各项审判工作
要继续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严惩刑事犯罪分子,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对严重刑事犯罪的打击态度要坚决,行动要果断,坚决克服厌战和松劲情绪;要继续依法惩治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推动反腐斗争的深入开展。
要适应入世后的新形势,认真开展民商审判、行政审判工作,依法调节各种经济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要加强对WTO规则的学习和研究,转变观念,掌握应对措施和应对技巧;加强对新类型案件、敏感案件,特别是群体性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研究。加强对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问题》的学习和运用,进一步推进审判方式改革。加大司法审查力度,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今年要在如何提高庭审质量和裁判文书水平上下功夫,强化合议庭的整体职责。
执行工作要在去年集中清理积案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力度,真正使执行工作进入良性循环状态。对所有新收案件,要在法定期限内结案。要继续推行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制度、媒体曝光制度、奖励提供被执行财产线索制度等行之有效的执行手段,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各种更有效的执行方法和手段;进一步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做到依法执行、文明执行,坚决杜绝乱执行的现象。还要加大对执行工作的宣传,在群众中逐步树立起执行不能是民商交易风险的新理念,使全社会理解法院的执行工作。
二、进一步深化法院改革
今年要把建立符合审判规律和法官职业特点的法官考评机制作为年度工作的重点,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法官考评办法,并加强对考评结果的运用。
要进一步规范监督机制,理顺监督渠道。基本思路是成立法官监督委员会,理顺法官监督委员会和纪检、监察部门及审判监督庭的职责权限,逐步建立起法官监督委员会查案,纪检、监察部门处理人,审判监督庭改判案件的相互制约的监督体系。并按照“精审监”的思路,深化审判监督改革,尽量减少再审案件数量,维护法院裁判的稳定,树立法院司法的权威。
要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后勤体制改革。在完成机构改革的基础上,上半年再进行一次审判长选任;并合理调整和规范助理审判员、书记员的职责,充分发挥助理审判员的职责。
三、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要按照最高法院肖扬院长提出的“六个强化”的要求,不断加强法院队伍建设。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解决好法院队伍在思想作风、审判作风、领导作风、学风和法官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继续加强法官的职业道德教育,认真贯彻落实《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提高法官的职业技能,树立法官良好的职业形象。要进一步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各位代表,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民法院的工作任重而道远。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齐心协力,振奋精神,努力工作,完成审判工作任务和其他各项任务,为促进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应有的贡献,以优异的工作业绩迎接党的十六大的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