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4年2月20日在海口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吴剑平
各位代表:
我向大会报告法院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认真履行审判职责,服务海口科学发展
2013年,全市法院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0481件,同比 多受理8988件,结案28748件,结案率为94.31%,同比多审结8253件。中院受理各类案件6266件,同比多受理839件,结案6054件,结案率为96.62%,同比多审结 813件。全市法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88%,同比提高0.62个百分点。
(一)严惩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全市法院共受理刑事案件2671件,审结2649件,结案率为99.18%。判处罪犯3236人,其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486人。中院共受理刑事案件362件,审结352件788人,结案率97.24%,判处罪犯281人,其中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62人。
——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两抢一盗”等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刑事案件188件424人,毒品犯罪案件74件158人。成功审结被告人彭玉龙、沈意盛杀人碎尸案等一大批社会反响强烈、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维护了社会安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高举司法反腐利剑,审结贪污、受贿、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案件22件28人,彰显了党和国家严惩腐败的决心。
——积极参与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犯罪专项活动,共审结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案件4件14人,最大限度打击此类犯罪行为,有效地维护了民生安全。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确有悔罪表现、罪行轻微的初犯、偶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适用非监禁刑14件55人,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创新未成年人案件审判模式,采用封存犯罪记录等特殊做法,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审结未成年人案件196件279人,结案率为100%,适用非监禁刑126人,占45%,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加大刑事附带民事和解、调解力度,坚持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每案必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和解、调解率达42.86%。
(二)围绕保障民生,服务改革发展
全市法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4161件,审结13547件,结案率为95.66%,结案标的额为54.49亿元。中院受理民商事案件2657件,审结2538件,结案率为95.52%。结案标的额为20.09亿元。
——加大民生领域的司法保护力度。审理婚姻家庭案件134件,积极保护妇女、老人、儿童合法权益。审理劳动争议案件699件,强力维护弱势群体切身权益。审理道路交通、医疗纠纷案件69 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184件,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加大金融证券、保险合同案件的审理,促进金融证券市场健康发展,规范保险行为。共审理此类案件170件。与省银行业协会共同召开银行卡民商事纠纷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促进银行卡行为的规范与安全。与海南保险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关于建立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降低理赔成本。
——依法高效审理破产清算案件,共审理此类案件23件。完善企业退出机制,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案件“三合一” 审判试点,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共审结此类案件147件,其中调撤案件104件,调撤率达70.75%。某游戏软件公司诉网吧侵权的78件系列案以89.74%的高调撤率圆满结案。
——加强环境保护审判工作,服务和保障海南绿色崛起。成功调解了我省第二例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原告海南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诉被告林尤海水污染侵权纠纷案。
——推行司法白皮书 制度。先后发布知识产权状况和劳动争议案件白皮书,得到市委领导的高度肯定。
(三)完善沟通机制,化解行政纠纷
全市法院共受理行政、国家赔偿案件583件,审结560件,结案率为96.05%。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278件,结案率为100%。中院受理各类行政案件305件,审结291件,结案率为95.41%。
——积极围绕省、市工作大局,妥善审理涉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案件。依法审结涉及城市改造、打违工程及省、市督办的Q版公寓等重大案件51件,涉案金额17亿多元。
——大力推动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和行政协调确认书试点工作。深入龙华和美兰法院调研简易程序试点情况,指导美兰法院在全国首创适用行政协调确认书。
——积极落实最高法院和省高院关于集中管辖的部署,指导龙华和美兰法院开展交叉管辖试点。推动基层法院与本级行政机关的协调互动,妥善化解行政争议纠纷。
——落实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丰富和完善化解行政争议新机制。为人大立法和政府依法行政提供良好司法服务,向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提供依法整治违法建筑、清理和回收闲置土地、化解群体性行政纠纷等方面的法律咨询意见。
(四)强化执行力度,力促良性运行
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0396件,执结9339件,执结率为89.83%,执结涉案标的金额为53.31亿元。中院受理执行案件660件,执结598件,执结率为90.61%,执结涉案标的金额为34.83亿元。
——执结了一批“骨头”案件。成功化解诉争长达五年的省高院督办、市委关注的林松宗申请执行案,积极促成案件的执行和解。
——加强对外执行联动。实现新收案件财产的集约化、批量化查询,提高财产调查效率。共调查被执行人财产425件,涉及被执行人847人。召开全市法院委托执行工作会议,进一步规范委托执行工作。
——扎实开展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专项清理。清理出2011年12月31日前党政机关未执结案件19件, 标的额近4000万元,已全部清结。
——继续落实特困申请执行人司法救助制度。多方努力为7名特困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金26万元。
(五)强化审判监督,保障公平正义
全市法院受理再审和申诉、申请再审案件381件,结案364件,结案率为95.54%。中院受理再审和申诉、申请再审案件271件,结案264件,结案率为97.42%。
——坚持依法纠错,强化审监错案分析、审判经验总结和案件质量监督职能。受理再审案件57件,审结54件,依法纠正错误裁判32件,占全部审结案件的59.26%。
——规范行政案件复查和听证程序,推行行政申请复查公开听证。受理行政申诉复查案件73件,审结72件,结案率为98.63%。
——探索和完善减刑、假释案件阳光审判机制和内外联动机制,促进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审结减刑、假释案件2011件,结案率为100%。
(六)坚持以人为本,化解涉诉信访
全市法院共处理来信965件,接待来访624人次。中院共处理来信793件,接待来访498人次。
——着力展现立案窗口司法为民形象。以“巾帼文明岗”为依托,设立绿色通道,实行“一站式”服务 ,简化司法救助程序。
——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工作,做到定期接访与集中接访相结合。认真开展“5•10”全省法院集中大接访和“5•27”政法系统大接访与领导带案下访活动,共涉及案件56件。在“5•27”领导带案下访活动中,当场化解25件,发放信访救助金88.65万元,解决了一批涉及地方政府的历史遗留案件。
——坚持以人为本,力争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共办理减、缓、免诉讼费案件43件,金额16.84万元,切实减轻困难群众诉讼的经济负担。
二、加大法院改革力度,推进审判管理创新
(一)均衡结案初显成效。加强案件动态监督检查机制,认真落实均衡结案情况通报考评制度,对全市法院的均衡结案情况通报35次,推动收结案的动态平衡和良性循环。2013年,中院均衡结案综合指数同比由0.52提升到0.59,结案均衡度同比由0.48提升到0.64 ,较好地完成均衡结案的目标任务。
(二)完善和强化审限监督。对中院2012年至2013年12月审理的各类诉讼案件进行清理,总结和通报,找准造成超审限案件的主要原因,进一步规范审限管理。建立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专项管理机制,积极落实定期通报及督办制度,促进积案化解。2013年,全市法院共清结三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12件。
(三)推进刑事司法改革。继续推行量刑规范化,全年适用量刑规范化规定量刑190件253人。积极探索规范新型毒品犯罪等案件的量刑,确保量刑均衡。逐一推进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证人出庭等制度的落实,确保庭审规范。
(四)认真开展案件质量专项评查。对中院2012年审结的发回重审、改判案件和人大、政协交办督办的案件等几类重点案件进行了质量评查,并积极整改,评查工作取得预期成效。对中院2012年经审委会讨论的部分案件审理报告进行了专项评查,规范了审理报告等文书制作。
(五)积极开展制度专项清理。组织开展规章制度清理及废止、修订和完善,对2008年以来中院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系统的清理和修订。
(六)全面推进司法公开。改版和升级中院“椰城法律网”,丰富和凸显“司法为民”内容。在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2013年发布的中国《法治蓝皮书》中,中院的司法透明度在全国43个较大的市中级法院测评中排名第一。全面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已上网4138份,上网率达100%,居全省中级法院之首。激励社会公众参与文书纠错,打造司法公开优秀平台。开通海口两级法院微博,拓宽群众了解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渠道。
(七)推行“法官教法官”和“青年法官导师制”。继续以资深法官为导师,通过“一对一”结对传、帮、带的方式,由资深法官向青年法官传授审判经验、技巧和方法,不断培养和提高青年法官驾驭庭审、综合协调、司法调解、文书制作等技能。组建法官讲师团,定期举办导师大讲堂,制定并落实两级法院法官轮训实施方案,不断提高法官司法能力。
(八)加强审判理论研究与成果转化。3项全省法院重点调研课题全部通过验收并获评优秀课题成果,2项全省法院重点调研课题正在推进。4篇调研论文在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等论坛上获奖。有1438篇稿件被中央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采用,发稿数量比2012年翻一番。被省高院授予“2012年度海南法院新闻宣传特别贡献奖”。在2013年全国法制好新闻和全国法制题材电影电视节目评选活动中包揽六项大奖。2013年再度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在司法理论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中院”。
三、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不断加强队伍建设
坚持从严治院,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法官队伍。
(一)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确保学习入脑入心。落实党的群众路线,认真开好院党组民主生活会,受到市纪委和省高院的肯定。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组织召开全市法院党支部书记培训交流会,指导龙华法院率先成立机关党委。全市法院积极发展新党员32人,在编党员干警达到在编干警人数的71%,落实“支部建在庭上”,成立了58个党支部,夯实了基层党组织建设基础。创新党建活动方式,注重发挥“工、青、妇”作用,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结合审判工作加大对党员法官的考核力度,着力提升党员干警能力素质。实现党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深入进行 “人民法官为人民”、“司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专项教育,开展以“司法作风建设年”、“庸懒散奢贪”专项整治和机关效能建设等为载体的争先创优活动,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法院队伍的战斗力,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2013年,中院刑一庭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审判委员会办公室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司法统计工作先进集体”;民一庭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一名法官被授予“全国法院先进个人”;一名法官被授予“全国法院办案能手”。
(二)坚持从严治院,确保司法廉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8项规定、省委省政府20条规定和市委21条规定,先后开展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月”等廉政专项教育活动。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做到“零持有、零报告”。对违规配置使用公务(警务)用车和违规经商营利等问题集中专项治理,做到不留死角。举办“假如我是当事人”主题演讲比赛,深刻体会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新期待和新要求。调整优化了61个各类案件审理和重大事项办理的权力运行图,有针对性地制定了396条廉政风险防控措施。2013年纪检监察部门受理信访投诉案件138件,已办结122件,办结率为88.4%。
(三)加强干部培养,提高队伍素质。高度重视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全面提高班子素质和领导能力。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加大干部选拔和任用力度。推荐选任2名副厅级干部、4名处级干部,晋升任用22名科级领导干部(非领导职务8名),激发干警的积极性。面向全国选调优秀青年法官6名,缓解当前审判力量不足问题。鼓励干警在职学习,推荐13名干警攻读法律硕士和法学博士,组织法官分期分批参加各类审判业务培训32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法官审判业务能力。坚持从优待警,加强人文关怀,邀请心理专家为干警辅导,缓解干警身心压力,努力解决干警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四)加强监督指导,推进基层建设。召开全市法院院长会议,指导部署2013年各区法院工作。配合省高院组成司法巡查组对辖区法院进行司法巡查。选派优秀青年法官到基层法院挂职锻炼,支持基层法院队伍建设。指导推动辖区法院进行多项工作创新:指导美兰法院在全省法院首家试水网络视频庭审直播、与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医疗纠纷化解对接机制,指导龙华法院在全国法院系统首次将二维码 用于便民诉讼服务、推出全省法院首家“微诉讼”便民服务平台 、启动全省法院首家诉讼文书电子送达。
四、主动接受监督,保障司法公正
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帮助的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监督。
(一)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坚持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案件审判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严格按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法院审判监督工作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去年8月,中院向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所作的《关于审判监督的专项工作报告》,获得全票通过。与市政协召开专题协商座谈会,就人民法院如何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取得共识,并在审判与执行中积极落实。建立并落实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和接受监督制度。每月提前向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委员会报送开庭排期表和征求意见表,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自主选择旁听庭审。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1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送阅《海口审判》和《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年报》,增强法院工作的公开性。
(二)高度重视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重视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认真听取检察建议和抗诉意见,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运转正常。共审结检察机关二审、再审抗诉案件9件,依法改判或部分改判2件。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组织海口市人民陪审员首届年度培训,出台加强工作意见,努力扩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人民陪审员中的比例,公开增选人民陪审员7名。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3311件,占一审案件的23.34%。
(三)认真接受舆论监督。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新闻媒体旁听、报道重大、典型案件,主动接受舆论对法院工作的监督。积极回复网上投诉、公众建议及法律咨询41件(次)。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媒体记者和群众代表参观法院工作,增强社会公众对法院、法官的认同。院领导带队做客《椰城纠风热线》,积极回应群众司法诉求。与海口电视台合力打造普法栏目剧《法庭故事汇》,举行“身边的天平”大型普法系列活动,获得社会公众好评。与中央电视台共同拍摄春节特别节目《家和万事兴》,推出基层法庭法官典型。
(四)强化法院系统监督。加强全市法院自身内部案件质量监督。中院被上级法院改判案件26件,发回重审7件。一审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5.77%,同比下降1.71个百分点。主动接受上级法院监督,积极配合省高院司法巡查。省高院于2013年10月至12月对中院进行司法巡查,院党组和全体干警自觉配合省高院司法巡查组的工作,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积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整改。
2013年,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案件数量大幅增加,案多人少的矛盾更加突出;群众反映的“三难”、“三案” 问题仍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在审判工作中,还有跑风漏气现象;干警超负荷工作,大多处于亚健康状态;信息化和法庭建设明显落后。这些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努力解决。
五、2014年的工作安排
2014年,全市法院的总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集中精力办好案件,全面深化司法公开,推动法院工作全面发展,为做大做强做优海口,打造“四宜三养”最精最美省会城市和海南“首善之城”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吃透精神,领会实质。并用以指导人民法院司法实践;坚定法治信仰,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推进平安海口、法治海口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在主动服务大局上彰显新水平。一是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增强民商事审判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充分发挥审判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和促进作用。二是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决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全面稳妥推进量刑规范化,努力打造“平安海口”优良社会环境。三是优先审理、执行婚姻家庭、就业、教育、医疗等涉民生纠纷案件,积极保障和改善民生。四是完善少年法庭等特色法庭工作,让特色法庭更特、更优。五是扩大司法白皮书范围,在毒品犯罪、未成年人犯罪、资源类纠纷等案件的审理中试行白皮书,为建设“法治海口”提供决策参考。
三、在司法改革创新上争取新作为。一是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司法工作机制。打造有特色的优秀司法品牌。二是全面推进三大平台 建设,实现审理信息与查询手段的同步,庭审资讯与社会监督的同步,诉讼过程与审判管理的同步。三是全面推行院、庭长办案制,力促法官多办精品案,努力提高当庭宣判率。积极落实合议庭权责,实现“审者有权判,有权必有责”。四是继续推行“法官教法官”、“青年法官导师制”,不断提高青年法官解决审判实践问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五是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职,与律协联合开展“诉讼诚信”专项活动,保护诚实守信,制裁违约欺诈,全力打造诚信司法,促进完善社会诚信体系。
四、在化解矛盾纠纷上谋求新突破。一是坚持群众路线,深入乡镇社区、走近百姓,做活司法为民文章。二是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增强发现、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就近、就地消解矛盾纠纷。三是强化司法社会责任,继续探索创新司法便民措施,努力消除群众诉讼障碍。四是注重案结事了,不断提高一审服判息诉率,降低上诉、申诉、再审和信访数量。五是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和咨询服务,推动形成尊重法律、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
五、在打造过硬队伍上树立新形象。一是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努力打造过硬队伍。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相关规定。继续清理完善各项制度,狠抓制度落实。完善惩防体系,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三是坚持从严治院与从优待警并重,树立人文关怀的理念,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四是依托信息化管理,建立科学的法官考评体系,努力使优秀法官脱颖而出。五是积极筹建法治文化长廊,培育法官人格魅力,提升法官的能力和品位,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的认同。
六、在全面协调发展上开拓新局面。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二是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 , 倾力扩大司法民主,畅通民意、民情、民怨表达渠道。三是加强与新闻媒体良性互动,积极关注网络舆情,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四是把握审判管理规律,强化均衡结案,依托信息化系统,促进收结案动态平衡和良性循环。五是坚持重心下移,固本强基,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激发基层活力。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我们决心在市委领导和市人大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作用,为把海口打造成为“四宜三养”最精最美省会城市和海南“首善之城”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